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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需避免“割韭菜”困境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1/21 15:49:07 访问次数:1455

发布时间:2016-03-25 10:06:00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徐忠彪

    法制网记者 周宵鹏

    此次发生传销人员围攻派出所事件的河北省定州市是一个传销重灾区,当地一直重拳严打传销,然而由于近年来传销团伙化整为零、组织愈加隐秘,加之对传销人员处理上没有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使得定州面临着与其他地方打击传销的共同困境:无论如何加大打击力度,传销人员总像“割韭菜”一样,查了一茬又出现一茬。

    有专家对此提出,这种困境的出现,既有非法传销活动日趋隐蔽、躲避打击的客观原因,也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司法问题,只有完善立法,加强对传销参与者的惩戒力度,建立多部门、全社会联动合力,才能彻底铲除传销毒瘤。

    强力清查警惕化整为零

    2015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新华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等300余名警力组成22个抓捕小组,在该市新华区50个租住地,成功抓获100名涉嫌非法传销人员,当场缴获培训专用笔记、行业书籍、心得笔记1000余份。

    据了解,这100名传销人员属于同一个传销团伙,为逃避公安、工商部门打击,他们不再集中上大课,而是由组织出资每3至6人群租在小区单元房内,以家庭身份作为隐蔽,家具、电器、生活用品一应俱全,作息时间、一日生活制度都非常严格且有规律。

    “传销人员群租在各个小区的单元房内,执法人员即使入户也很难一眼辨识出来。”石家庄市新华公安分局赵陵铺派出所所长张建华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与之前的传销模式相比,现在的传销发展方式开始由之前的个体“转型”向家庭化,传销人员平时分散居住,组织者以“分班”、“串宿舍”的方式进行小课培训,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活动一般采取“捣窝点、抓骨干”的方法,但在这种情况下,传销人员分散、行动隐秘,很难被查获,组织者和领导者平时轻易不现身,即使落网后续取证也很难进行,由于侦查环节证据不足,造成后续批捕、起诉、判决整个司法链阻滞。

    此外,随着全国打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传销组织开始出现有组织地团体迁徙,一旦在某地遭到打击,传销团伙会有组织地临时搬迁到另外一个地方,各地的打击实际上已成为驱赶。在地处京津冀交界处的河北三河、霸州等地,传销人员多隐匿在城郊村庄,由于这里村民多移居改造楼房,交通便利、房租便宜、本地人较少,更成为传销组织藏身首选。

    完善立法解决司法瓶颈

    围攻定州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30余人中,最终仅有3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今年2月,河北省廊坊市政府通报,2015年该市组织集中打击传销行动20余次,端掉传销窝点534个,教育遣返7300余人,刑拘78人;破获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13起,刑拘64人。实际上,相对于传销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对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的惩处力度仍然偏弱。

    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坦言,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由于立案追诉标准过高,使传销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得以游走法律边缘,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传销犯罪活动仍多以非法拘禁等罪处理。

    据介绍,根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适格处罚主体仅限于组织领导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传销人员,但公安机关一般查获的主要头目仅是传销组织中“寝室主任”级别的人员,且在没有将整个传销组织体系完全“起底”之前,很难依靠现有证据证实谁组织、领导了30人以上的“下线”,无法确定人员所处层级,导致很多案件无法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对于传销组织中的众多“下线”来说,虽然其行为同样违法,但目前仅有《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一般参与者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大鱼”很难落网,“虾米”又达不到构罪标准,甚至构不成行政处罚要件,因此很多传销团伙被清查后只能驱散遣返,之后骨干头目“异地复活”,参与者“卷土重来”,使得传销人员只能像韭菜般一茬接一茬。

    针对此,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今年“两会”提出建议,国家在立法上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规定进行修订,从治安到刑事“大小两头”明确对各层级传销人员的处罚条件,确定发展人员与金额的双标准,加大对传销人员、尤其是普通参与者和为传销组织提供便利条件人员的惩处力度。

    多口联动加强社管管理

    在传销组织三五成群聚居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传统的清查显然无法实现无缝覆盖,除日常的治安防范外,加强社区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张建华告诉记者,基层公安机关掌握到的传销组织线索,大多都来源于辖区群众举报。

    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要想对传销保持高压态势,既要形成公、检、法、司、金融、通讯等相关部门的打击合力,尤其在目前网络传销、微信传销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通讯部门和金融部门要加大监控和查处力度;也要联合社区组织,加强对出租房的排查、登记和辖区流动人口的动态治安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由于被洗脑,诸多传销人员遣而不散,回流现象严重,使得打击传销工作中最难做的其实是“反洗脑”,而相关部门尚没有科学的反洗脑方式。目前,一些民间的反传销力量逐渐兴起,其中不少人都是曾在传销组织内部“工作”过的人。有专家提出,相关部门应该借助这些民间人士的力量,整合民间和官方的反传销力量,对整个传销生态系统挥出重拳。

    2015年12月23日,廊坊市广阳公安分局与工商部门联合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一举端掉一个传销组织,控制传销人员500余人,捣毁课堂5个,寝室10个,48名重点人员留置审查并录入黑名单。与之前不同的是,警方控制传销人员后,几名志愿者开始对他们进行反传销教育宣讲。记者从廊坊市公安局获悉,当地警方在清查传销行动中充分发挥反传销志愿者作用,对涉案人员进行反传销教育宣讲,有效遏制了传销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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