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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传销法律法规

参与传销即是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海哥反传销,寻人寻亲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5/7/29 11:52:56 访问次数:6453

参与传销即是违法犯罪行为
近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值得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警惕。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也违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也无法挽回。


反传销999寻人团队提醒: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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