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传销“打造一个没有难民的平台实现所有人车房自由”
作者:海哥反传销,寻人寻亲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4/6/23 8:36:05 访问次数:3673
“打造一个没有难民的平台实现所有人车房自由”
这是山东威海某传销组织喊出来的口号
他们宣称威海南海新区是国家打造的第四个经济特区,(这是很多传销的惯用洗脑用语,我们卧底宁夏传销的时候,也说是在打造经济特区,广西的传销组织也是这么说的)
有14所985/211大学都在此地(山东省都没有14所986/211大学吧?)
是全国唯三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地方,其它两个分别是香港和澳门(这是曲解事实,网上的公开信息可以查到现在西藏、新疆、云南及四川、山西一些地区,都已经实施了15年免费教育)
而这些人这么宣传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前来“考察”的外地人,交钱加入成为他们的"会员"。
为了方便洗脑,增强他们这个组织的迷惑性,他们在山东威海南海新区某酒店包下了三层楼,用于接待每日被全国各地邀约过去的新人,而且新人被邀约过去也可免费吃住。
据网友的反馈及我们卧底人员观察到的情况,初略统计,每日被邀约过去的新人都有上百人,在董事长李某亲自授课的现场,更是聚集了上千人。
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为何我们说他涉嫌传销?根据我们卧底拍摄的洗脑全过程,今天我们把这个组织的“底裤”给大家扒一扒。
“这是一套零成本零风险的商业模式”
“预存2.7万元上了经理就可免费排队领房领车”
“不从你口袋里掏一分钱车房就能到手了”
这听起来是不是特别的诱人?
那么究竟是怎么个排队领房法呢?
某贤房产的传销模式
每个经理伞下都会配有三个主管,组成一组销售团队,总计拉9名会员,每个会员投资(暂存)2.7万元,9人拉满,小组每个职级晋升即会员晋升为主管、主管晋升为经理、经理晋升为总监、总监晋升为CEO。
经理以及三名主管任何人拉一个会员进组投资(暂存)2.7万元,那么上面的三个主管每人可以获得9000元收入。经理及三名主管任何人再拉入一个会员投资(暂存)2.7万元,那么上面的三个主管每人再获得9000元收入。三个主管及经理任何人再拉入一个会员投资(暂存)2.7万元,那么上面的三个主管每人可以再获得9000元收入。
当该小组三个主管各获得2.7万元后,此时小组再进入一个2.7万元,此时经理可以获得8500元奖励,以此类推,直至拉入6个会员,经理可以共计获得5.1万元奖励。此时该小组总计应该拥有一名经理、三名主管、9名会员。此时三个主管晋升为经理,而经理晋升为总监级别,总监则晋升为CEO级别。
当晋升总监级别后,整个赢贤公司网体内,任意出现一名经理晋升总监,赢贤公司将拿出3.5万元给所有总监级别平均分配,直至该总监获得20.8万元奖励就出局并晋升为CEO级别。
总监级别会被要求强制排队领房产,即总监交10万元给公司,参与排队领房。排队领房规则为,五进一的规则即当这个总监后面排满4个人的时候,该总监就可以领取一套所谓价值40万元的房产(该房产的实际价值存疑,并且可能需要总监级别补缴更多的购房房款才可以真正获取这套房产)。
CEO级别:当赢贤公司每出现一名经理晋升为总监的情况,拿出3.3万元给到所有CEO级别平均分配,直至该CEO级别获得57万元奖励就出局了。
CEO级别会被强制排队领取红旗牌汽车。规则为缴纳5万元,排队领车。当该CEO后面排满4个人的时候,该CEO就可以获得红旗牌汽车一辆。
从会员晋升到主管晋升到经理晋升到总监晋升到CEO总计获得奖励82.9万元,刨除排队领房领车的15万元,加上汽车和房产所谓的价值60万,合计获利127.9万元。
现场讲课图
每个人可以以拉人头的方式推荐多名会员。直接拉两个人,这两个人又各拉一人,或者直接拉4个人各投资(暂存)2.7万元。即可获得多一个经理级别资格,伴随如上的晋升规则获得每个层级的奖励分红。(如果一个会员没有拉入任何人投资,则无法晋升经理及以上级别,获得2.7万元后自动淘汰出局)
划重点:预交2.7万元,然后协助下面主管拉九个销售人员(即每人交2.7万,你+3主管+9销售就是12人*2.7万=32.4万)成为经理,再交10万即可获得排房资格!这时候只是资格,不是给你房,想要“免费”房还需要有四个跟你一样的经理且都交了10万签订房协议(即32.4*5个经理=162万+50万订房协议)。同理,想要车,你得晋升成为CEO,且也需要后面排了4个CEO,再交5万才可以“免费”领。
这笔账怎么算,该公司都是一本万利呀!
如果对南派传销有些了解的朋友,此时应该已经发现了,他们这个模式,其实就是早就被各地公安打击的“民间互助理财”传销模式。
所谓“公排、跳排、集体晋升”
“即使拉不到下线也会保本弹出”
“没有一个受害者”
......
这些都只不过是传销组织画的大饼,实际就是一个吃干分尽的分钱游戏,98%的参与者都是难民。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即拉人头,在某贤组织中想要晋升都需要拉够相应的人数并都交钱加入。)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即入门费,上述传销组织中的2.7万就是入门费)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团队计酬)
2023年12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被告人任某加入某“民间互助理财”传销组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缴纳门槛费的方式获取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4年4月,浙江省临海市对王某良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侦查,王某良以“社保互助”“共享金融”等为由吸引他人投资,要求会员缴纳48900元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和提升会员等级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其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3年5月,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起诉书,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马某明、张某华等13人加入“百姓互济致富平台”(后更名为百姓互济1+1致富平台)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