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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传销法律法规

关于传销案件当中的非法拘禁罪

作者:反传销解救中心  来源:反传销999解救网 发布日期:2021/2/7 19:59:48 访问次数:1703


传销的种类,可以说很多,大致分为异地传销(南派传销,北派传销),网络传销,金融传销,伪直销传销,微商传销,涉嫌传销的实体企业,细致的分,打着各种返利的传销商城,微商,打着区块链名义的传销币,现在称为币圈,纯资金盘传销,新型传销是网络媒体对一些传销的统称,包括1040传销,实际上,除了异地北派传销以外,都可以叫新型传销,不管打着什么名义的传销,只要是具备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获取收入,且层级在多层以上,都属于传销行为。


在诸多的传销当中,只有最原始的异地北派传销,还在采用非法拘禁受害者强迫受害者加入的方式,其他传销模式,除了1040以及少数的(如东望集团)属于异地,但是并不强制控制人身自由,其他所有的传销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产品的传销,另一种是没有产品(区块链,数字货币,资金盘类)。


今天,大海反传销孙老师主要讲解一下关于异地传销北派传销组织,大家都知道,传销罪罪名属于《组织 领导传销活动罪》主要是对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也就是传销头目的一种罪名,追诉标准为:发展下线(含管理团队活力部分)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传销组织三级以上。


在北派传销中,相当多的案件,都是因为涉嫌非法拘禁受害者而引发的案件,这类案件几乎都是以非法拘禁,伤害致人死亡伤残来定罪的,而且近年来在宣判的诸多的北派传销中,涉嫌抢劫,涉恶团伙,诈骗的罪名为主,北派传销头目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要承担相应的涉嫌抢劫,涉恶团伙,诈骗,传销团队致人死亡伤害的责任的。


北派传销的逐渐演变,主要是以年轻人为主,二十岁上下的年龄,只有少数传销组追里会有年龄偏大的人,骗人手法也是以网络交友为主,次之是同学发小这一类的邀约骗人前往传销地。所以,一旦陷入暴力传销组织,并不单单是受害者的身份,帮助其他成员看管受害人,殴打受害人都会以非法拘禁罪进行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非法拘禁罪的处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殴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对被害人实施了殴打、侮辱行为,如打骂、游街示众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进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残,身体健康受到重大伤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自杀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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