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鉴骗从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为名开展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任丘女子夏某红在三河市燕郊镇加入该传销组织,大肆发展下线。至案发时,夏某红通过该传销组织非法获取近60万元。
经查,2016年10月份至2018年2月份,被告人夏某红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上上城第三季小区租用民房,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每人缴纳4.98万元获得加入资格,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
该组织共分5个级别,分别是A、B、C1、C2、C3。完成一个C1级别是一个团体,完成三代初级结构以后自然到A级别,团体新进27人自然到B级,再进27人到C1级别,以此类推,到C3级别后出局。
新人缴纳的4.98万元推荐人拿走8800元,剩下的4.1万元按照级别作为岗位工资分配给A级5000元、B级4000元、C1级8000元、C2级1万元、C3级1.4万元。
2017年9月份,燕郊公安机关打击他们,夏素红带着的四十余名传销人员以旅游为借口转移到天津市蓟县,继续发展下线。同年11月份燕郊公安打击力度小了以后,夏素红带着传销人员再次回到燕郊。同年12月底,该传销组织因为无法发展到新人加入崩盘。
案发时,夏某红负责组织人员接待、上课、讲课、收钱、分钱等,其级别已达到C3,组织内部参与传销人员达到44人。被告人夏素红通过该传销组织非法获取576770元。
庭审中被夏某红辩称,她参与的平台叫“民间自愿互助理财”,她没有主动找过人,没有达到C3级别,没有讲过课,她只是参与者和受害者,不是组织领导者。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提出夏某红身体和精神均患有疾病,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任丘市人民法院认为,夏某红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平台为依托,以保本和多重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一次性缴纳4.98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现有证据证明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人员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达到3级以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均成立。
5月24日,任丘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夏某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576770元,上缴国库。另外,鉴骗还了解到,该传销组织其他11名传销骨干在2017年12月29日,被三河市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