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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寻亲网--传销法律三十人下线才会追诉是否合适

作者:我要寻人网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4/14 16:20:17 访问次数:3833

我要寻亲网--传销法律三十人下线才会追诉是否合适

    传销泛滥问题是一个大问题,由传销违法犯罪,因传销引起的刑事案件剧增,2013年,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参与传销发展下线需要达到三十人以上,才会对组织领导者进行刑事处罚,也就是说,量刑条件过高,也是导致传销泛滥的问题之一。


    单纯的依靠人们的自我抵制,或者依靠法制宣传,可能对传销的遏制很难起到作用,一是老百姓对传销的认识很难达到效果,二是传销下层对于自我参与的传销活动,并不认为自己参加了传销;所以,打击传销不能只针对组织领导者。对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工商部门可以处于2000元的处罚,这一点从未看到有那一地方政府去实施,慈政也许是懒政,懒政也会姑息传销组织。


     遏制传销组织的发展,应制定一个长期的政策和目标,对于参与传销的普通人,也应该对其进行过相应处罚,不进行处罚,导致现在的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对于执法部门的打击不屑一顾,甚至有些传销人叫嚣,不用怕,这是宏观调控,几个小时就会放出来,将工商、公安部门对其进行打击的行为说成是制造“负面”   和保持“生态平衡”  ,打击传销越打越多,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就此,反传销专家建议,对于传销组织领导者,应该降低量刑,由三十人起点降低为十五人,打击传销不能让其僵而不死,擒贼先擒王的策略也应该改变一下,不能擒了“王”,又涌现出更多的“王”,打击传销,不能只打击头目,对于传销下层人员,也应该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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