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客户留言 在线订购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打传动态

津南区举报传销奖励办法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1/23 18:11:56 访问次数:70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传工作指示精神,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打击传销行为,鼓励我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彻底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区蔓延,坚决消灭传销活动在我区的存在,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

  (一)案件发生在天津市津南区区域内;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事实;

  (三)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

  (四)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

  (五)举报的传销行为有处理结果。

  二、奖励额度

  凡举报传销组织、举报重大传销案件及其藏匿的传销窝点,经查实摧毁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壹仟元至壹万元(¥1000──¥10000):

  (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10人(含10人)以下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壹仟元(¥1000);

  (二)根据举报线索查处30人(含30人)以下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贰仟元(¥2000);

  (三)根据举报线索查处30人至50人(含50人)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叁仟元(¥3000);

  (四)根据举报线索查处50人以上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伍仟元(¥5000);

  (五)根据举报线索查处因传销引起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奖励壹万元(¥10000);

  举报同时符合前款两项以上规定的,按最高标准奖励。

  三、举报奖励审批及发放程序

  (一)由区打传办根据举报人举报案件实施情况和本奖励办法提出的奖励建议,填写奖励申报表,报区政府审批;

  (二)奖金来源从区财政经费列支,按区政府审批意见,由区打传办发放给举报人,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在奖励单据上签收。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6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22-28392249

  天津市津南区打传办

  2017年8月16日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海哥反传销,反传寻亲团队:反传销寻人解救 , 反传销救助咨询,  反洗脑劝说服务 ,文老师热线:15131828813 微信同步 ,  亲人离家出走,孩子被骗传销,找不到人我们帮您找,助力寻亲,帮您摆脱传销困扰,助您家庭团圆!

技术支持:青岛网络营销公司| 青岛高端网站建设 豫ICP备20210229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