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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举报,传销维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作者:反传销寻人寻亲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3/10/9 8:25:06 访问次数:2886

传销举报,传销维权,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大海反传销: 传销危害社会安定,给很多家庭带来无尽的灾难,如遇孩子被骗传销,传销维权,遇到执法部门不作为情况,你可以拨打110或者12315投诉,公安和工商都有权利查处传销行为。国家打击传销举报电话 : 010--88650000,邮箱:中国市场监管报举报邮箱地址为:jubao@chinasafety.gov.cn,在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举报内容和相关证据,以便市场监管部门能够及时调查处理。同时,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将被严格保密,不会被公开披露。

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
公安部
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电话:010-12389
网址:http://www.12389.gov.cn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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