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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日化品牌“隆力奇”竟然热衷“拉人头”!

作者: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21/4/1 11:17:03 访问次数:903

 “隆力奇”想来大家都不陌生,作为中国蛇类品牌的代名词,在中国日化产品品牌中享有一定声誉。

  

  3月17日,隆力奇旗下的聚好商城,在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不过,聚好商城的股价同时也遭遇了“上市即巅峰”——首日收盘价为8.71美元/每股,接下来股价震荡下跌,截至3月26日,收盘价为7.05美元/每股。

  清流工作室调查发现,聚好商城的发展,疑似始终伴随着颇为偏门的色彩。至少两位聚好商城的加盟商告诉清流工作室,他们的主要精力是“拉人头”而非卖货,而要想加盟聚好商城,必须得交钱成为隆力奇会员,之后发展的会员越多,返利就越大。

  

  热衷于“拉人头”模式,似乎也是聚好商城的母公司——隆力奇这家老牌日化公司的特点。

  清流工作室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曾有多位隆力奇经销商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刑入狱。其中一位化名为张博川的经销商所领导的团队,发展下线成员共计2.7万人,涉及传销资金达数亿。然而,这位张博川判刑有期徒刑三年出狱后,仍然频繁地出现在隆力奇的官方宣传资料中。

  

  图片来源于数据翎

  一位在2017年加盟隆力奇的会员声称,身边有20余位亲人和朋友成为了会员,“都是亲人骗亲人,朋友忽悠朋友”,投入的资金已经在100万左右。

  目前发现,有多位隆力奇的经销商打着“隆力奇直销”的幌子,从事传销的非法活动,并最终被法院判刑。

  

  据一份判决时间为2015年的裁判文书,一位化名为“张博川”隆力奇经销商,于2006年起从事隆力奇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活动。2009年隆力奇公司取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后,张博川便组建了隆力奇博川国际营销团队,假借隆力奇公司产品直销名义,以推销商品为名,相继发展“华夏”、“兴隆”、“光辉”等十余个团队组织从事传销活动。

  

  图片:张博川的相关判决书

  令人吃惊的是,根据判决书,仅张博川领导的传销资金就达数亿元,其本人非法获取返利金额为人民币2909万余元。最终,张博川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裁判文书同时也显示,包括张博川在内的五位经销商表示,“其没有假冒隆力奇公司名义,隆力奇公司是知情的,所有款项也都是进入隆力奇公司的”;“其主观上没有传销的故意。隆力奇公司是有直销牌照的,其在加入直销团队时不知道可能涉嫌传销”。

  值得注意的是,清流工作室接触的前述多位隆力奇会员也均提到,成为会员后,他们均去过隆力奇位于苏州常熟的总部参加过培训。这至少意味着,隆力奇的确可能对一部分经销商所从事的活动是知情的。

  此外,种种迹象显示,隆力奇与前述因传销被判刑的张博川,关系也十分紧密,互动频繁。

  判决书显示,张博川于2016年8月刑满。但清流君发现,一个名为“隆力奇微讯”、注册主体为隆力奇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从2017年起推送的文章中频繁提到“张博川”。比如,该公号2017年8月推送的一篇文章提到,隆力奇公司董事长徐之伟出席的一场活动中,也“特别邀请到隆力奇五星董事张博川先生”;该公号2019年1月推送的文章提到,隆力奇举办的2019年新年表彰会,其中有“隆力奇联盟委员会常委张博川先生分享”;该公号今年1月推送的文章又显示,张博川参与了该活动并做了分享,插图照片中,张博川站在一张聚好商城的PPT面前。

  

  张博川的案例并非孤例。清流工作室检索到多份裁判文书均显示,有多个隆力奇经销商以“销售隆力奇产品”的名义,发展了多个非法传销组织。在大多数的案件中,隆力奇的直销牌照是参与者用来“发展下线”的关键。

  

  一份判决书提到,以销售隆力奇产品为名义的传销组织利用网恋发展下线

  

  一份判决书提到,有人以推销隆力奇商品为名组织传销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戴剑敏律师向清流工作室表示,按照上述情况,隆力奇是否涉嫌传销,应依据如下几点判断:第一,看其会员层级,是否以发展会员为主,销售产品为辅;第二,所销售的商品是否涉嫌欺诈。虽然隆力奇有直销牌照,但直销与传销却有区别。其中,直销员和企业之间是有劳动、雇佣关系或合作关系。直销一般是一对一销售商品,而非涉及多个层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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