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在5月6日公布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的判决书。光彩数字资产管理公司行政总裁臧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去年8月21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告称,“犯罪嫌疑人翁涛等人因向社会发行虚拟货币“光彩币”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报送该院审查起诉。”了解到,“光彩币”是由深圳光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
2016年初,犯罪嫌疑人翁涛,任颉(另案处理)成立深圳光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3月更名为深圳光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集团)。翁涛、任颉与犯罪嫌疑人李某商议通过光彩公司向社会发行虚拟货币“光彩币”。
2016年4月1日,光彩集团虚拟货币会员系统正式上线运营,要求参与者必须缴纳费用购买光彩虚拟币,注册成为会员才能获得加入资格,平台注册会员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缴纳会费6500元的业务代表、19500元的县级代理、65000元的市级代理以及缴纳195000元的省级代理。
该平台发展下线会员实行双轨制模式,对会员的奖励设置了推荐奖、对碰奖、领导奖、见点奖、全球分红奖。会员收益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两种。其中主要为动态收益,即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
为快速推广光彩虚拟币迅速达到集资的目的,光彩集团多次召开推广大会,进行虚假宣传,谎称投资光彩币的高回报率以及高安全性,实际为自控做高光彩币的升值利润,以传销的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光彩虚拟币会员。
2016年9月,犯罪嫌疑人翁涛等人为了继续扩大发展会员,实现增加集资的总额,收购弗尔斯特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变更公司名称、法人及股东等方式,成立凯富创通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新设计凯富K积分会员管理系统,将光彩币、福宝积分(弗尔斯特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的虚拟货币)的会员从原后台系统平移至凯富K积分的新的会员管理系统,正式向社会推出凯富K积分,继续以光彩币会员、福宝积分会员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以传销的手段发展凯富K积分会员。
2016年6月,被告人臧伟入职光彩集团,2016年10月,任光彩数字资产管理公司行政总裁,在明知公司以传销的方式利用虚拟货币以及积分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会员,依然积极主动的参加光彩集团发展会员的推广活动、接待各地投资人的考察及光彩集团行政上的各项业务,并在光彩集团内部成立的策略委任职,协助翁涛负责深圳光彩公司与凯富K积分的传销头目们的对接和管理工作。
从2016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光彩集团网络平台共吸收会员近10万人,层级达152层,涉案资金达人民币14亿余元,实际拨出奖金5亿多元。了解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臧伟无视国家法律,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臧伟的上述事实客观、真实,上述证据来源合法,且经当庭质证,予以采信。
罗湖区法院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臧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臧伟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臧伟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
4月16日,罗湖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臧伟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