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4/12 21:12:53 访问次数:1510
经审查,2017年年底至2018年12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史某某、张某某、卢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和夏某某等7人在加入传销组织后,为了牟取利益,又对后来被骗入传销组织的新人实施非法拘禁,逼迫其交钱加入传销组织。期间,每当有新人被骗入传销组织时,“主任”赵某某安排“管家”史某某、“老板”张某某、卢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孙某某和夏某某等人,分饰角色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纪飞 王运喜 记者 万凌云)以帮助找工作、介绍女朋友等方式,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再以威逼、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若有不从者,采取“软”、“硬”暴力的手段,限制自由、不给吃喝、不准睡觉,有的甚至喝“洗脑水”等手段进行体罚虐待。11日,镇江丹徒检方发布一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例,该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对以赵某某为首的利用传销组织非法拘禁他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7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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