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销的社会问题和求助者经常提的问题
作者: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3/20 16:35:40 访问次数:973
传销泛滥,实际上这是一个社会综合性问题,
人类社会往前发展的过程种,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时间无法解决。
比如1998年之前,改革开放和加入世贸组织,因为传销(直销)活动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不力等原因, 最终导致想泛滥遭到全面禁止。 当社会发展不均衡或者步伐过快,出现这样那样的情况不足为奇。 上世纪九十年代,车匪路霸、小偷猖獗,那是因为贫困原因,使得一本分人铤而走险,当社会经济条件渐渐好转,人民群众脱离贫困,这种现象也就自然消失,除了法制以外,国家和社会自身调节状况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当违法成本和刑罚对比,刑罚不能震慑某种犯罪行为的时候,传销泛滥就是个例子。(当人们吃不上饭的时候,你可能而知,人是什么都可以干得出来的)
那么到了今天, 高科技发展,农业机械化,商业信息化,人民安居乐业,人口过多,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挣钱难就业难,机会少,要发展必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想找一个机会,出现传销骗局就不足为奇了。
你看看,中国哪一个地方不是人满为患,小摊小贩沿街摆摊不过是为了生计,色情业小姐也不过是时代的产物罢了,包括传销,这是社会问题,综合到一起了而已。传销骗局,有其特色特别之处,迎合了我们广大底层群众想发财致富的心理,这个骗局在中国存在近三十年,确实和我们社会有关系,和发展有关系,但是并不代表国家会怂恿纵容其发展壮大。
有些求助者会问,这么多传销,国家不知道吗!当地政府不知道吗!警察不知道吗!他们为啥不管呀?
都知道,色情业和传销也有一拼吧,哪种违法犯罪都存在的。 不是不管,是你不知道而已。再则,法治社会,讲究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怎么定罪呢,传销,对于普通参与者,不够量刑阶段,所以目前国家没有相关处罚措施,只能是教育后放掉。量刑定罪,对于那些高级别的组织领导者就处以刑罚了。
有人会问,报警可以吗!可以的,不管是你解救家人还是自己被骗,我都建议报警,要是自己被骗的话,我建议报案指认自己的上线以及上级是谁,只要是能立案,就有希望遏制传销。
建议所有的被骗传销者家人,先解决自己家人的问题,后考虑其他因素,以免阻碍自己的判断。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