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客户留言 在线订购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当前位置:南派传销

广西北海重罚为传销提供活动场所的业主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2/22 22:14:37 访问次数:1278

央广网北海7月12日消息(通讯员 陈立群 吴开楠)记者12日从广西北海市工商局了解到,因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场所,一出租屋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6月27日,北海市工商局海城工商分局和海城区打击传销专业队对北海大道第五街小区银座一出租屋检查时,发现传销人员钟某在该房内从事传销活动,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经调查核实,该出租屋房东为李某,2018年3月起将该房出租给钟某,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1350元。居住期间,钟某将该出租屋主要用来从事“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带新人和学习行业知识,有时还利用这间房进行小组学习。而李某只顾收取租金,未履行相应的出租房屋管理义务。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出租房给传销人员居住的行为是否依据规定〈禁止传销条例〉进行处罚问题的答复》(工商直字[2017]189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中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对于当事人李某的违法行为,海城工商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李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出了50000元的罚款,目前,该案件已执行完毕。
  2018年5月中旬,海城工商分局还首次对两家餐馆进行了类似处罚。这两家场所墙上张贴有大量涉嫌鼓动群众参加传销组织的标语和图画,包厢也以“沟通厅”、“双赢厅”等传销组织术语命名。因涉嫌为传销行为提供培训场所,这两家餐馆分别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业7天。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客户留言| 人才招聘| 在线申请| 链接申请

海哥反传销,反传寻亲团队:反传销寻人解救 , 反传销救助咨询,  反洗脑劝说服务 ,文老师热线:15131828813 微信同步 ,  亲人离家出走,孩子被骗传销,找不到人我们帮您找,助力寻亲,帮您摆脱传销困扰,助您家庭团圆!

技术支持:青岛网络营销公司| 青岛高端网站建设 豫ICP备20210229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