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传销案:是正当防卫还故意杀人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9/2/14 14:54:39 访问次数:1056
小伙张某被朋友骗进传销组织,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天。后借上厕所想逃离,因与看管的“监工”发生争执,在被对方掐住的脖子的情况下将对方勒死。近日,云南楚雄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出示证据证实:今年1月21日,昌宁小伙张某被朋友骗进了楚雄一传销组织。传销组织头目李某安排主要成员王某等人看管张某,连上厕所都有专人跟着,王某等人还收走了张某的手机和身份证。张某供述:“监工”王某不仅限制人身自由,还不断给他洗脑,他在传销组织里被控制了20天。今年2月10日凌晨,张某想上厕所,王某跟着他一起到出租房里上厕所,再度威胁他完不成业绩就要废了他。张某提出可以给王某1万元,请求放他逃走回家过年,遭王某拒绝,王某将他推到卫生间的墙角,用力掐住他的脖子,双方僵持了4分钟。这时,张某用所穿羽绒服帽檐上的带子缠绕王某的颈部,用力拉扯两端……十多分钟后,王某失去反抗。随后,张某用衣物塞住王某的嘴,走出卫生间,借用其他传销人员的手机向警方报案。民警和120医生赶到现场,确认王某已经死亡,张某现场供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检察机关指控:张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张某主动报警,等待民警抓获,属于投案自首,被害人在案件中有一定的过错。法庭上,死者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索赔64万余元。张某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对张某进行语言威胁,并先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王某具有严重的过错,张某受到了不法侵害,实施了正当防卫。本案发生后,警方借机打掉了该传销组织,看管张某的那些人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表示,尽最大能力给家属赔偿。本案争议较大,将择日宣判。 据《春城晚报》